2022年10月12日 00:29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宁县公安局配电房10kV高低压增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 00: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6.357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9312890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593128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881116 |
周宁县公安局配电房10kV高低压增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周宁县公安局委托,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5]BD[XJ]2022001、周宁县公安局配电房10kV高低压增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周宁县公安局配电房10kV高低压增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1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BD[XJ]2022001
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安局配电房10kV高低压增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463575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46357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63575元
询价保证金:463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699-其他电气设备 | 其他电气设备 | 1(项) | 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463575 | 工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质要求 描述: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省外企业的,还须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规定,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单位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3)明细: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11 23:55至2022-10-1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17 09: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2-10-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公安局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515931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901室
联系方式:0593-288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0593-288111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
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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